【查税】查税风起云涌,广东废钢行业何去何从?

来源:爱博绿2025-05-27

专题摘要:


税收洼地与票货分离问题长期困扰着废钢行业。我国废钢资源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制造业密集的沿海省份,如江苏、广东、浙江等地。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废钢资源相对并不丰富,但常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这在废钢行业集中体现为增值税“优惠”。换成大白话来说,发达省份有货缺票,欠发达省份有票缺货。

由于企业在回收废钢当中,缺乏进项发票,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40号文及反向开票的政策。在当下,废钢企业的进项不是1%就是3%,而销项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相当于废钢货值的10%-12%,增值税税负相当高。按照当前全国2.4亿的废钢消费量,2000元/吨粗略计算,一年的增值税可以达到480-600亿元。


于是,在经济增速疲软的当下,一些省份开始盯上了废钢乃至再生资源这块的增值税。在此背景下,广东省自去年年底开始强化税务监管,重点核查废钢行业使用外省发票的交易真实性。据产废企业和回收加工基地反映,近期多地税务部门已开展实地调研,核查企业经营数据、设备情况、货物流向等信息。市场传闻个别企业补税金额已超千万元,老铁人人噤若寒蝉。


小编咨询了多个当地废钢企业,了解了事情大概的来龙去脉,大致情况如下:


一开始,广东要求省内钢铁企业及供应商必须使用省内发票,经企业协商后调整为严控直接使用外省企业开具的发票,本地企业进项票来源暂不限制。现阶段监管进一步收紧,凡是前端用外省票的企业,都可能会收到核查。广东省多个城市的税务部门已经开始调研走访废钢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租金多少,销售多少,有什么废钢设备,废钢销售到哪里,资源从哪里来。税务部门对使用外省发票的企业发函调查,重点核查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信息流的资料,核实业务真实性。若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相关进项抵扣将被转出,并追缴增值税、所得税及滞纳金。


根据企业的反馈,此次稽查可能涉及三个方向:一是核实交易真实性,重点审查外地企业使用外省发票供货及本地企业用外省票抵扣行为;二是严查产废企业不带票销售;三是追缴长期不带票交易企业的所得税,部分企业被要求按销售额2%补缴一季度税款。


面对监管升级,广东废钢企业亟需规范经营:减少外省票使用,运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比如虎宝管家完善交易凭证留存。但政策实施后,省内税负成本显著上升--仅工信部准入企业可申请国家退税,导致废钢税负成本可能提升3个百分点,增加约70元/吨。当前省内高炉厂利润较薄,电炉钢厂则普遍亏损,钢厂难以消化额外成本,若价格无法向钢厂传导,则上游将面临降价,可能引发部分废钢资源外流至外省。


广东此举虽然旨在将再生资源税收留在本地,但要根本解决问题,需借鉴外省经验,通过税收政策支持本地供应链企业发展。否则在跨省税收洼地存在的情况下,监管难以完全阻断外省票流通,部分税收流失仍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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