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吨废钢目标如何算出?海外再生原料进口是松是紧?

来源:爱博绿2026-09-14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求到2030年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与以往不同,《规划》不再只是方向性号召,而是直接给出了清晰的量化指标、具体制度安排和明确实现路径。这些政策信号对钢铁行业意味着什么?企业如何将高屋建瓴的政策语言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为此,《中国冶金报》记者特别专访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科技环保部主任冯超和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张军涛,邀请两位专家分别从行业治理和政策制定的双重视角出发,解读《规划》中传递出的重要信号。

        作为可以替代铁矿石的绿色铁素资源,废钢铁在《规划》中十分醒目。《规划》提出,到2030年废钢铁年回收利用量达到3亿吨。

        这个数字从何而来?张军涛向《中国冶金报》记者解释了背后的测算逻辑:“3亿吨目标并不是孤立提出的,而是服务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他进一步解释道,这一目标主要综合考虑了三大因素——我国钢铁蓄积量持续增长带来的废钢供应量增加,电炉短流程炼钢占比提升对废钢需求的拉动,以及“十四五”时期废钢回收利用的增长趋势。

        “这一目标的意义不在于数字本身,而在于释放了国家持续推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政策导向。结合《规划》提出的‘推动废钢、绿电资源向电炉短流程炼钢企业倾斜’,未来,废钢资源将在钢铁低碳工艺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提供更加稳定的原料保障。”张军涛说道。

        冯超则进一步阐释了废钢资源的战略价值:“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在节能降碳方面具有极大优势,电炉钢比例的提升还会逐步降低我国对铁矿石尤其是进口铁矿石的依赖程度。”

        在总量提升的基础上,《规划》对废钢资源质量和供应体系稳定性也提出了新要求——“在钢铁企业集中地区,引导钢铁企业与废钢企业深度合作,推动废钢铁回收、拆解、加工、配送一体化发展”。

        “只有完善废钢分级、质量评价和加工配送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强化废钢资源保障,才能更好地满足电炉炼钢对原料品质、成分稳定性和连续供应能力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配合电炉钢发展鼓励政策的配套,将对钢铁行业工艺流程结构的低碳化变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冯超解释道。

        一手抓国内“城市矿山”开发,一手抓海外再生资源利用,《规划》提出“有序推进再生钢铁等海外优质再生原料进口利用”,同时强调“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前提”。这是鼓励进口,还是审慎放开?

        冯超对此表示:“政策态度不是简单的‘鼓励’或‘放开’,而是在筑牢底线前提下的有序开放。”他将政策核心概括为3句话:固体废物零进口是底线,即固体废物零进口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有序推进有积极性,即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可自由进口;政策环境趋于规范透明,即合规企业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告要求操作,进口渠道将保持畅通。但他同时提醒道,当前,国际废钢铁供给偏紧、国内外价差存在倒挂,企业要在供应链布局和成本管理上做好准备。

        张军涛同样认为,《规划》支持优质再生资源进口,但绝不意味着放松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在他看来,适度利用海外优质再生资源,有利于丰富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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