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快评“两会”
——“5月28日下午,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不同寻常的今年全国两会圆满结束。
今年的两会不平凡。在特殊节点召开的两会,我们面对的是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重大课题:如何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继续做好统筹兼顾?如何更好地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战胜各种风险与挑战……时代的大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继续作答。”
——两会上的环保、家电回收体系建议声音都有哪些呢,又有哪些大佬为行业发声呢,让我们来看一看~
肖利平:电子废弃物专收专存建立台账
今年,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过,我国每年产生的电子废弃物数量巨大,如何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成为当前一大难点。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利平建议,应尽快推动国家层面立法,明确管理责任,由政府机构负责对电子废弃物专收专存,并建立电子废弃物台账,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肖利平介绍,每年中国产生的电子废弃物数量巨大,是世界最大的电器废料聚集地。他列举了两个数据:2017年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73.5万吨,回收价值125.1亿元;2018年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409.4万吨,回收价值132.6亿元。
“我们日常生活中废弃的电子设备、家电里边,含有20余种金属元素,是可循环利用的‘矿山’。”肖利平说。这座“矿山”处理好了会成为宝贵的二次资源,具有经济和环保双重价值,但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废料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危险废物。因此,如何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是摆在当前垃圾分类和处理热潮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政策的修订,以及“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我国对包括电子废弃物在内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缺失、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很多电子废弃物混入一般垃圾填埋等问题。同时,现有的收运处置体系政策配套不合理,政府对处置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国家对于处置技术发展重视引导不够。
肖利平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立法,由政府机构负责收集、转运、存贮电子废弃物,专收专贮。将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电子垃圾集中统一管理起来,保证电子废弃物的应收尽收集中监管,并建立完整的电子废弃物台账,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便于后期的规模化处置。
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电子废弃物处置中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标准,以及能耗、环保排放国家级标准,倒逼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承担起环保责任,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及小作坊式企业,鼓励扶持规模化、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
董明珠:明确报废周期建立家电回收体系
董明珠提出关于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的建议。由于我国家用电器强制性报废标准和相关立法滞后,市场上现有大量老龄化、超期服役的家用电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何处理这些家电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建议尽快建立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她建议
1. 明确每类家电产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
2. 关于家电使用年限方面的标准要以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提高执行效果;
3. 厂家要在产品上明显的位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
4. 倡导消费者在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主动报废或更换老产品,如消费者未按时间要求处理而发生事故的,不应由厂家承担责任;
5. 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厂家可以通过暂停售后服务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更换产品;
6. 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龚定荣: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潜江市市长龚定荣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高垃圾分类治理实效的建议”,建议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
龚定荣在建议中指出,垃圾分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造成了生活垃圾的急剧增加,从而形成“垃圾围城”之势。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从而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
建议指出,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已经从部分地区试点转入全面推广的阶段。但是从垃圾分类前期实践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依然比较淡薄,社会协同力度还不够,垃圾回收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垃圾分类的闭环系统尚未形成,源头分类不实、中端运输混运、后端处理混合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离治理的效果,亟需破解源头分类难和后续环节“梗阻”难题。
为此,龚定荣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要强化法律硬约束。垃圾分类不能单纯依靠居民自觉和文明素质的提升,必须要实行硬约束、硬要求。目前,全国有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性的法规,但仍需从全国层面进行立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居民的法定义务。
二是要明确细化分类标准。要提高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分类标准的宣传普及,让广大群众容易接受,让分类标准根植于群众内心和日常行为习惯。
三是要完善配套体系。要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配套设施,特别是建立与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与前端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
四是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社会动员等多种手段,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推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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