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体系尚处于创建阶段,虽然已经颁布了若干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设施建设技术要求和排放标准,但由于这些政策和技术标准及规范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处置技术和现有处置设施建设技术水平的现状,同时参考国外经验,为了保证国家规划的实施而突击制定的,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完善和修订是必然的。
另外我国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还没有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执法力度不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还没有建立,行政代执行制度未实施,直接影响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营运。(4)政府出资建设可争取较优惠的政策,如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争取减免税的优惠待遇,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和污染者交纳的废物处置费用,减轻企业压力,避免污染者偷偷排放或自行低技术水平处置。同时适当提高排污收费和罚款力度,使企业宁可主动将危险物交给处里中心处理,也不愿罚款或自行处置,这是处置场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关键。
(5)这种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既能体现政府的职能职责和宏观指导的作用,又能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还能保证处置设施在人员不多的情况下,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规范运作。全国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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