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 废旧家电回收何去何从

来源:爱博绿2018-10-09

      据博绿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17年年末结束。最新统计显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累计拉动全国家电消费突破1700亿元。那么这项政策的结束,将对家电回收处理行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家电以旧换新-爱博绿

       业内人士称,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前,公司没有专门进行过废旧家电的回收,从居民手里回收的家电数量非常少,一年只有百八十台。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每个月能收到几百台家电。2009年8月至今,回收总量达到了七八千台。

       家电回收行业资深人士认为,以旧换新结束以后,作为正规的回收公司,想要直接从居民手中回收旧家电,将困难重重:收废品的小贩一般都和小区物业、居委会的关系比较好。他们这种企业想要到社区里去回收家电,物业、居委会很可能认为这是商业行为,不一定同意,而且可能会收取一些费用。

       专家介绍,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前,产能不饱和是行业的大问题。中心以前的处理对象主要来源于海关罚没的电子产品或企业、委办局淘汰的办公用品,数量很少。

       家电回收行业资深人士称,“家电以旧换新前,从事家电拆解的企业能够收上来的废旧家电寥寥无几,回收的废旧家电主要来自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部分企业通过市场的手段高价回收一部分,基本上不够维持企业的运转。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的两年,是我们吃的最饱的时候。”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这也被业内人士看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延续。

       但一些业内人士对产品处理基金能产生的效力并不乐观。华星环保的王建明说,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居民、运输、拆解三方面的补贴大约为350元到400元,政策力度较大。而据他了解,基金的补贴可能在30到80元,不会超过百元,而且只对拆解企业提供补贴,没有对消费者和运费的补贴,补贴的力度比较小,可能会对回收量有影响。

       王东剑表示,因为基金的具体条款仍然是未知数,并不确定未来情况怎么样。面对可能出现的货源减少问题,公司会做好准备,并寻求与一些大的供应商或者上游的回收企业合作。

       据了解,再生资源行业2009年以前一直实行免税政策,2010年改为退税50%,2011年开始全额缴纳17%的增值税。王建明说,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居民无法提供发票,而苏宁、国美一类的销售企业提供的是普通商业发票,公司无法得到增值税抵扣,整体税负在16%左右。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从其他企事业单位来的旧电器常常会开不出发票,有的是没有,有的是不愿意开。小商贩则可能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只能开收据。

       某公司负责人称,“29寸电视,拆解下来,所有的东西卖掉,大概能拿到45到50元,扣除收购的成本20到30元,加上人工成本,利润5到6元,再扣掉17%的税,利润就更小了。”“我们曾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税收政策问题,也提过建议,比如可以核定一个进货成本,然后退税,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王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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