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停征 新政促进回收产业良性发展

来源:RRIC再生2024-01-24

       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7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废旧家电拆解需求较大

       该项基金制度于2012年建立,旨在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消费和生产大国,我国家电保有量已超过21亿台,且随着产品迭代、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每年仍存在大量的针对电子电器领域的新增消费。但由于大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在8-12年。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大以及使用年限到期,大量的废旧家电流入到回收领域,每年有超2亿台家电面临报废。而这为废旧家电拆解行业带来了需求。


       家电拆解行业面临运营压力

       虽然废旧家电拆解的业务量在增加,但对于拆解企业来说,其营收并没有明显改观。主要的原因是,正规企业的拆解成本要大于收入,使得在没有任何补贴的情况下,家电拆解业务往往是亏损的。这也正是原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设立的原因之一 ,将基金用于对拆解企业进行补贴,使其免受亏损。但是由于基金征收的标准远小于对于拆解企业的补贴标准,使得基金的拨款周期变得越来越长,不利于拆解企业的发展经营。譬如 ,根据“四机一脑”基金征收标准,每台征收7-13元,而对于拆解企业的补贴则在每台25-100元。基金收支严重不平衡。且基金征收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原则,通过向家电生产商、进口商征收处理费用,补贴给正规拆解处理企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对生产企业以及进口商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


       新制度 新发展

       此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停征,并不是取消了对于拆解企业的补贴。而是由于之前的基金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的行情和市场发展,所以需要做出的必要的调整。在后续,中央财政将会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优化支持方式,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基金制度的改革按照先立后破、平稳过渡、新旧制度有效衔接的原则。一方面,停征基金,可以减轻生产企业以及进口商的企业成本,这部分成本可以让利给市场,起到鼓励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进一步讲,可以将消费动能传导至大宗原材料消费领域,利于相关大宗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后续中央财政设置专项资金,可以更好的对拆解企业给与支持。此前,原有的补贴政策曾多次下调,拆解企业面临的生产压力是较大的。最后,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但未补贴的部分,也会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妥善解决。


       总的来说,该项基金制度改革是基于当前新市场,新形势下做出的必要选择。对于前端产废企业以及加工企业长远来看,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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