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 | 管爱国:建议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制度

来源:互联网2017-03-15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持续攀升,因此如何科学有序处理它们成为一件棘手的事情。如果任由小作坊进行不规范的拆解和组装会产生多种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影响二手电器电子产品的安全性能。而由正规企业进行规范拆解所获取的市场收益又不足以支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于2009年2月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2年5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基金制度是由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为基金缴纳义务人,按规定缴纳处理基金用于对回收拆解企业提供补贴。至此,我国正式建立并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属于国际通行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一、取得的成果

基金实施近五年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小作坊野蛮拆解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培养了一批设备先进、环保责任意识强、对行业发展贡献较大的集团企业。为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我国绿色工业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处理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获得处理基金补贴资质,年处理能力达到1.5亿台,累计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超过2亿台(如图1所示)。四年间,《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流入正规拆解企业的理论回收率从13%跃升至60%左右(如表1所示);另外,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更加规范化、集中化、产业化,兼并重组仍就活跃,中再生、格林美、桑德、格力、TCL等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生产者旗下的处理企业已经近60家,占比超一半。

注:2012年数值为下半年拆解量。2016年拆解量尚未审核,故不是最终确认拆解量。

测算依据:回收率=实际拆解量/理论废弃量。理论废弃量为每年5%递增的估算值。

第二,资源和环境效益显著。据估算,2012年下半年-2016年期间,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中获取了大量废钢铁、再生铜、再生铝、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生量相当于节约大约120万吨精铁矿、50万吨含铜品位20%的铜精矿、8万吨含铝为21%的铝土矿、190万吨原油。这些再生资源可实现节能约16万吨标煤,节水约4000万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约4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超过1.5万吨。

二、存在的问题

基金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处理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快速发展。但在显而易见的成果背后,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的问题:

一是基金池赤字,收支不平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采取“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机制。基金制度刚执行的几年运转良好,自2015年开始由于报废量增速持续高于生产量增速和正规处理规模超出预期,导致基金池出现赤字。根据主管部门公布数据,每年征收基金约29-30亿,而实际需要补贴金额约50-60亿,存在巨大的基金缺口。基金池亏空不足以弥补补贴款就会占压企业资金,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影响,最终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经营。2016年,行业内出现部分企业长时间甚至全年停产的现象。

二是数量审核程序繁复、基金发放周期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因此拆解数量审核程序严谨,发放需经过企业所在的区县、市、省三级环保部门严格审核并公示,同时由国家进行抽查。各级政府对待数量审核工作态度认真,防止骗补现象发生。繁复的审核程序虽然保证了资金安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拉长了从拆解数量申报到补贴基金发放的时间周期。这一问题自2015年起异常突出,本应按季度审核、发放的处理基金一再延迟。截止目前,拆解企业仍面临2015年一二季度部分补贴款、2015年三四季度和2016年全年补贴款(数量审核流程尚未完结)没有发放的情况。

三是实施细则未出台,新增处理目录品种尚未实施。2015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新版目录在原来“四机一脑”基础上新增9个品种(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纳入处理基金征补范围。为此,业内部分企业已进行了相关的准备工作。但截至目前,新增9个品种的基金征收/补贴标准、具体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尚未公布,导致企业已投入的相关拆解设备、厂房长期闲置。
 

三、尽快完善基金制度的建议


为呵护来之不易的环境保护成果和培育已发展起来的正规处理产业,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基金制度进行完善:

一是修订政策,缓解基金池收支不平衡现状。从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大局考虑,国家应该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已有的政策基础上定期修订完善以保证基金制度的有序运行。如2015年已经调整了对“四机一脑”5个品种的拆解补贴标准,下一步应该考虑向生产企业和进口商提高处理基金征收的力度而增加基金池供给。

二是加强监管,加大对不法企业的执法力度。基金制度执行以来,确实存在个别进入资质范围的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造假、骗补等现象,但个别企业现象不代表整体。为保证政府基金的严肃性,确保环境保护责任不容亵渎,建议对个别违规企业采取0容忍制度。一旦涉及违规,立即取消涉事企业拆解处理资质并追回相应补贴款。对违规企业的严惩即保护遵纪守法的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时间执行基金审核程序,避免审核周期拉长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困扰,从而也维护了政府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三是加快脚步,尽快启动新增9个品种基金征补工作。按计划应于一年前启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新增9个品种基金征补工作,由于实施细则迟迟未出台而搁置。建议尽快明确责任,启动新增9个品种基金征补工作。这样既可以使生产企业及时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弥补基金池处理基金不足的现状,又可以引导企业通过正规拆解来防范废弃产品危害环境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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