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起跑线不同不能追?中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如何从借鉴到超越?

来源:博绿网2017-05-26

  无论什么行业经常会有借鉴一说,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究竟废旧家电回收行业体系建设中可以借鉴哪些他国经验呢?谁说起跑线不同不能追?中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如何从借鉴到超越?


    以德国为例,去年下半年德国出台了废旧家电回收新规,新法案规定根据新法案规定,电器零售商有义务免费提供电器回收服务,个人只要前往离家最近的电器零售商,就能免费处理大部分废弃家电。对最长不超过25厘米的小型家电,如电吹风机、手机、收音机等,可以交给任一电器零售商回收,无需购买新电器。也就是说,无论是何处购买、有没有购买新家电,这些大商家都要接收它们;不过对于大型家电而言,则是“以新换旧”原则,即当消费者购买一个新电器时,商家才会对一个同类型的旧家电进行免费回收,如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不过,也不是什么样的商家都能接收大家电,新规要求由占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大型电器商,或是库存及中转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在线交易电商负责免费回收。


  中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有和不同?


       差异一:中国和德国的国情差异巨大


  德国是中欧的发达国家,国土面积约36万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8000万。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国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931,位于世界第六,属于高度发达范畴,经济水平的强大、国土狭小、国民高素质,决定了在德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较强操作性和可实现性。而中国,作为东方发展中国家,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是德国的近30倍,人口达14亿、是德国的近16倍。所以,从规范废旧家电回收行业而言,中国的规范整治难度和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德国国情相比是无法比拟的。因此,国情差异是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的最大差异。


  差异二: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对家电行业熟悉的朋友应该知道,早在2009年中国就启动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即每个家庭都可以凭废旧家电(限四机一脑)在流通商除选购新家电,并可享受抵扣400元购机款的政策。也就在此时,中国废旧家电报废规模呈现井喷式的爆发,一方面大量的废旧家电都在各流通商处聚集,并全部送往就近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拆解处理。限于该政策是经济刺激政策,该政策在2011年就正式退出,之后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无序化、多元化的状态。因此,就政策而言与德国相比,中国的回收政策更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差异三:保有量和产业化的差异


  中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退出后,切换到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基金政策,即每一个家电制造企业,销售一台大家电必须向国家缴纳废旧家电处置基金,用于培育、扶持、补贴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意味着中国对于规范废旧家电回收,从回收规范环节切换到了实际拆解环节,有了处置基金的支撑,大部分废旧家电进入环保企业接受了规范拆解和资源化利用,并在2014年达到了年实际处理规模7000万台的规模,可见这种依托政策和市场手段,真正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化的运营。而德国新规,更多的在于规范回收环节,且废旧家电保有量不足1/13,市场调节能力较中国要差很多,更多以解决国民报废家电的便利性、处理过程的环保和安全性。

因此,受保有量规模的影响,中国更适合依托产业化以解决回收和规范性问题,而德国更适合强制性政策,约束和规范废旧家电回收。


  差异四:回收行业规模的差异


  众所周知,中国是发展中的超级大国,人口巨大和幅员辽阔是典型特点,且呈现经济和人口的非对称性分布,更多的人口在大城市聚集,促成了城市更为成熟和稳定的回收体系,对每个家庭而言,只要不是太偏避的地方,老百姓报废废旧家电还是非常便利的。就成都而言,粗略统计从事废旧回收的人员规模就达20万人,形成了非常庞大的回收队伍,德国在这一点是无法比拟的。从这一点考量,德国强制性要求流通商加入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就不足为奇,或者说也是无奈之举。


  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如何从借鉴到超越?


  201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中引入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但对于其具体该如何展开和实施没有说明。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的构建做出全面部署。方案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没有推行单一的收费制度,没有设置强制性惩戒措施,更多采用目标制、政策指引等弹性、市场化措施,鼓励生产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联合,以规范现有废弃产品回收利用体系,最大限度调动生产者积极性。长期以来,我国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各相关方都不愿意承担延伸责任的主要原因是责权利不平衡,因此如何平衡好各方责权利是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能否在废旧家电领域顺利实施的关键,而运作机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2017年5月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的指导意见》,沿着“一带一路”发展轴集聚形成巨型丝绸之路城市带。在全球变化和快速城市化等剧烈人类活动作用下,丝绸之路城市带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环境危机和可持续发展难题。生态城市是破解城市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矛盾,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金钥匙。建设生态城市,有利于培育“一带一路”绿色增长极,辐射带动沿线地区绿色城市化,形成“一带一路”绿色城市带,辐射驱动沿线地区绿色发展,这有利于将绿色发展经验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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