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中和愿景为导向,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中碳排放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已经2021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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